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此处隐藏696个字……,开展项目申报、立项、审批。
(二)组织实施,健全机制。4—10月,按照民生工程管理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规范并签订主体带动合同协议,开展自种自养户技术培训,完善档案资料。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三)指导督查,定期调度。4月份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调度制度,县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四带一自”民生工程的指导和督查,各乡镇村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四)总结交流,绩效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于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评价。
五、资金安排
“四带一自”民生工程资金投入由县财政按规定从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或从乡镇产业到户剩余资金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