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章制度
为认真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整改的通知》要求,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整改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党工委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体要求
……此处隐藏354个字……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TEXT-INDENT: 3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000; mso-pagination: none;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第十二条 开会要研究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不能搞台上洋洋洒洒,台下昏昏欲睡,只是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范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频繁开会,坚决杜绝。
第十三条 端正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并且文件要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能“依葫芦画瓢”只为应对检查,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对于检查考核不能过多过滥,考核内容要不务实,对社区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建立科学可行完善结合社区实际的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 调查研究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作表面文章,到基层走访调研前要对调研主题、调研对象、调研方式等不做科学设计,不能盲目随意;调研过程中满足于翻阅社区提供的资料,要确实做到到群众中去,对象多样化;对调研情况要做深入分析研究,不能以偏概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请街道各社区各部门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