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确定任职资格: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岗位职责。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人才时,科室上报招聘计划至中心委员会及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从社会中选拔人员。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
5、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办公室协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职前培训,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6、转正:试用期满XX个月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聘用,实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性质和绩效情况,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所有聘用人员加入本单位工会成为会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 ……此处隐藏1215个字……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4.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5、聘用人员每年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5、劳动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6、劳动者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7、劳动者月累计迟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7天者,无特殊情况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XX天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劳动者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处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单位可无条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XXXX起执行。
说明:后期若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