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网格化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市网格办《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考核主体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工作由区城指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镇街(地区)及相关单位。
第二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打分和主观打分相结合,定期考评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统一规范和分部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条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体系建设(8分)、第二部分为数据更新(7分)、第三部分为案件管理(50分)、第四部分为网格员队伍(15分)、第五部分为重点任务(10分)、第六部分为创新创优(10分)。
第四条考评方式采取计算机统计、提交材料和专人评判的方式分别对不同考评内容进行打分。其中,提交材料的考评项是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佐证材料进行打分。
专项考评采用百分制,以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二、四、五、六部分采取不定期考核形式,完成相应考评项目即可获得对应分值,根据完成进度每月考评时更新;第三部分每月进行考评。
月度考评得分为当月六部分分值之和。年度考评得分为第一、二、四、五、六部分年终得分与第三部分月度平均分之和。
第五条惩处规则1.区城指挥中心负责对考评项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聘请第三方 ……此处隐藏1410个字……p>
专人评判
按及时率*结案率结果排名,一档2分,二档1分,三档0分。
市区两级专项
8
安排专人接收网格平台、微信工作群、邮箱通知得1分;及时完成市、区网格办交办的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通知为准),以完成质量和反馈时限为依据,一档7分,二档5分,三档3分,四档1分,五档0分。
创新创优10分
大数据分析
3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利用大数据方法开展网格数据分析,预测城乡管理问题变化,指导城乡管理各方面工作。依据考核期内是否提交大数据分析报告及内容打分。一档3分,二档2分,三档1分,未提交报告0分。
社会参与
1
计算机统计
专人评判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热线、APP收集城乡管理问题,拓宽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问题发现渠道,社会渠道收集问题数量相对较多,反映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得1分。
宣传
1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市级主流媒体对各镇街(地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行报道,根据提交材料情况打分。市级主流媒体报道一次加0.3分,最高不超过0.6分;考核年内向市级媒体报送宣传材料不低于6次记0.2分,不低于12次记0.4分。
创新工作机制
5
提交材料专人评判
将网格案件形成“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3分),比例达到网格总案件的5%加1分,达到10%加2分,达到15%加3分,最高不超过3分。
网格案件合理启动“吹哨报到”机制(2分),比例达到网格总案件的2%加1分,达到4%加2分,最高不超过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