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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5-30 16:06:13
关于开展2021年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全文共1011字)

巫山气防办发〔2021〕9号

巫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巫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巫山县2021年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内容

村(居)级预警工作站按照“3个一”基本要求进行建设,即确定一台电脑用于安装村(居)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软件、明确一名专兼职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制定一套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按照集约、共享的原则,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应尽可能利用村公共服务中心或“益农社”等基础条件和已有且符合软件安装要求电脑开展建设。

二、建设步骤

1.确定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

各乡镇、街道按照村(居)级“全覆盖”的原则,确定各村(含居委会)的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负责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的建设联系和日常工作,并填报各村(居)基础条件信息(见附件1),于6月15日下班前上报至县气象防办(县气象局)党政内网邮箱。各乡镇、街道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上报的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使用技能,能够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

各乡镇、街道根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在县气象防办的指导下开展建设,村级预警工作站的电脑、网络等设施均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建设,县气象防办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撑。村(居)预警工作站建设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3.进行业务培训

县气象防办拟于6月下旬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进行软件安装和预警信息接收、处置和响应反馈工作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使用基本技能。

4.建立制度流程

各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在县气象防办指导下,建立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和预警响应、反馈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村(居)级预警工作站预警联动作用的有效发挥。相关制度流程由县气象防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下发。

三、工作要求

1.村(居)级预警工作站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工作,县气象防办将联合县减灾办等单位定期检查、通报建设进度,对逾期未上报材料和不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的,向县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完成建设。

2.在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成投入使用后,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所辖工作站的管理,督促工作站落实责任、履行职责,特别要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预警信息的接收、响应、传播工作,确保工作站发挥好基层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联动作用。县气象防办将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级预警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定期通报。

附件:1.村(居)级预警工作站管理人员及基础条件信息表

巫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巫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关于开展2021年村(居)级预警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全文共1011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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