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网信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论述和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和壮大网络正能量,工信局制定出台了三项网信工作制度。
一、网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并且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组长请假,并委托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根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4、会议重点审议通过有关网信工作规划、决定、意见等重要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网信工作,研究解决网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经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要做好会议记录。
6、临时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组长、副组长召开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碰头会研究处理。
7、网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由工信局办公室负责。
二、领导小组抓网信工作责任制度
1、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工信局局长是局网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成员必须树立强烈的网信意识,善于发现网信、培养网信、集聚网信、服务网信,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3、各成员每半年要参加1次网信工作专项会议,汇报总结本部门网信工作。应急的网信工作或特殊需要研究讨论的网信方面事宜,也可随时开会。
4、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网信队伍建设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常规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
1、工信局把调研工作纳入网信工作计划,通过对网信工作和网信队伍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每年初,工信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
3、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及时将调研成果报工信局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加强对网信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常规性工作和网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县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5、检查督导工作主要由工信局网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
6、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情况的报告,向县网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