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财务公开检查活动总结
为加强对秀英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证单位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海财办〔2018〕6996 号)和《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办公室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2019 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了解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公开情况,做好督查检查工作,6月25-28日,秀英区财政局与区纪委监委组成检查小组,抽取了东山镇人民政府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展开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为开展好此次检查,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及区财政国库支付局相关成员在财政局召开了检查工作布署会。
二、认真负责。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海口市行政事业
单位财务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对各抽查单位的财务公开情况进行逐一检查。
三、对标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基本按相关要求公开,但也发现一些的问题,主要是:(一)财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二)公开方式单一,(三)日常财务收支公开未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公开,(四)发放的款物未公开到个人明细,如误餐补助。检查组成员分别对抽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海口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落实好单位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