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管站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着力强化规范农村财务监管、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积极做好农村集体资源集中清理,为全镇农村社会稳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切实抓好村级财务账前会审工作
为了抓好今年的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探沂镇出台了《探沂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修订)》、《探沂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及印发了《费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了依据,使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据。
截止10月底,共会审656村次,村集体各项总收入2720万元,各项总支出2821万元,上交代管资金32377万元;会审后退回各类白条支出6.6万元。
落实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主要做法:一是涉及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发包,全部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今年已有32个村涉及3个集体资源发包和56个工程类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和村集体支出透明度;二是涉及的村集体代管资金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的全部 ……此处隐藏2378个字……的作用,针对部分村会计业务不精通,业务处理不规范现象,将我镇代理会计全部充实到各村,由他们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业。
三、完善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在2018年完成清产核资基础上,2019年把完善规范各类承包合同作为重点工作,主要规范以下九类合同:(1)对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的,依法依规履行签约程序或重新发包;(2)对合同明显不符合要求、有失公平公正,或者承包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经村集体和承包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3)对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或履行民主程序不完善但已对外签订的承包合同,通过协商、完善合同内容等方式稳定合同关系;(4)对承包合同已经到期的,按规定进行续签或重新发包;(5)对合同不兑现或拖欠承包费等出现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终止承包合同另行承包,同时对拖欠费用进行全面清收;(6)对原发包合同承包费明显过低的,将资源依法收归村集体,重新公开发包并签订承包合同;(7)对未履行民主审批程序的对外租赁合同,应予以重新审批认定;(8)对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予以废止;(9)对未纳入农村集体管理、被无偿占有的农村集体资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收回重新发包,并对相关费用进行清缴。整改过程中多次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探沂镇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量化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然后与相关各部门及各行政村签订减负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及村居减负责任;最后按半年、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落实减负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