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金融扶贫工作总结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实施
制定《小额扶贫信贷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全县全县小额扶贫信贷推进会。小额扶贫信贷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935万元,其中风险补偿金1321万元,贴息资金524万元,担保费90万元。
二、全力推进扶贫信贷工作,多家金融机构参与扶贫
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有农商银行、临商银行、农行、村镇银行四家银行,华瑞担保、国诚担保两家担保公司。分别与以上四家银行两家担保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开设三方监管账户。
三、创新金融产品,落实责任包干制度
一是在磨山镇创新“红利富民贷”,帮助100于户贫困户实现脱贫;二是建立三级小额扶贫信贷服务平台,实现在县乡有专职村级有兼职小额扶贫信贷工作人员;三是落实责任包干制度,银行与乡镇签订包干协议,实现每个乡镇都有银行与其对接。
四、初步完成年度贷款任务,扶贫信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完成贷款发放1.58亿元,其中富民生产贷给予37家新型经营主体,贷款1.39亿;富民农户贷给予4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1900万。共帮扶贫困人口4667户、8317人,其中神山镇实现了对贫困户金融扶贫的全覆盖,我县在县级层面帮扶贫困人口总数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