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不动产登记
新的营商环境条件下高效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自2015年以来,全国统一实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这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达到“四统一”的目标,是国家从根源上改变以往的不从产管理模式,全面贯彻落实《物权法》的规定的重大举措。同事,也是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明晰不动产权关系,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具体表现,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留下浓彩重抹的一笔。
严:即制度严。铁的纪律造就铁的作风。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不动产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限时办结制》、《廉洁工作制》、《岗位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约束工作行为,规范服务用语,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一切从“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出发,坚决杜绝“推、拖、扯”现象。在服务大厅设置投诉箱、意见簿、投诉窗口、投诉电话。
实:即工作实。优质的营商环境是工作作风的体现,不动产只有动起来才能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以做好不动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上来。邀请企业代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走进服务对象开展“问难问需问策”、“服务企业大回访”活动,问计企业发展,征求企业对不动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改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依据。
快:即服务快。树立服务就是品牌、服务就是标准理念,不动产要时刻围绕服务做文章,从思想和行动上转换角度,转变站位,从管理者变为实实在在的服务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途径,提升服务效果。做到事事有痕迹、件件有声音,同时严格服务工作考核机制,规范服务行为,量化服务工作,真真切切把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体现在每个细节,让不动产工作有温度,有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