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学生意外伤害前期巨额诊疗费用面临困境的调查报告
----以XX镇XX小学三年级学生XXX意外伤害为例
2015年11月9日,XX镇XX小学三年级学生W、Z等多名学生晚饭后,在校园内嬉戏玩耍,追逐过程中“W”向“Z”大腿部踢了一脚,第二天,“Z”感到大腿不适,学校及时通知涉事家长到校,并要求双方家长速带伤者去医疗诊治,经医院检查需住院治疗,但由于涉事双方都属建档 ……此处隐藏1046个字……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建议制定《XX县校园意外伤害管理办法》或其它指导性意见,就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前期处置作出明确规定,以弥补《民法通则》、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前期处置的空白,解决依法治校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同时对自伤、自残、自杀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为我县依法治校立下总规矩。
(四)建立XX县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管理中心
此管理中心专门为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前期诊疗提供“过桥”资金,并将本资金管理中心归口于财政或民政第三方平台。资金筹集和资金使用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县教育局共同制定,如此以来即解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学校面临的难题,也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五)为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全县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同时,对“校闹”人员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