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产业扶贫是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到村到户,开展产业扶贫调研如下:
一、现在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存在的问题:一是到村项目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也不高。二是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其中带动作用突出的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所占比重很低;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不少,贫困村产业发展滞后。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的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
(二)对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产业扶贫难度大、见效慢,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没有出台鼓励、引导、支持主体带动贫困户的政策,主体带动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虽然对带动主体投入较多,但是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粮、棉、油、果、茶叶等产业特点,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村出列、人脱贫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精准选择脱贫产业。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大力推广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收益。鼓励和支持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分散贷款风险。对购买扶贫小额贷款保险的贫困户,财政可适当安排保费补贴。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承担的保费可从扶贫资金中支出。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增加项目资金投入。要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项目资金要早安排、早下达、早实施。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要加大对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全部用于产业扶贫。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众筹、慈善等方式参与产业扶贫。
(四)加强产业发展服务。要在产业规划、产业选择、招商引企、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技术支撑、政策设计等方面加强指导。
(五)创新主体带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支持有意愿、有实力的主体参与产业扶贫,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大力推行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对接,力争每个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主体带动。及时总结归纳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进行推广,加强产业扶贫现场观摩,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