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总结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提高全县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和效率,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提前部署、及时启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于2020年11月5、6日,县政府督查办联合疾控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监局,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现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督查基本情况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医疗机构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的工作漏洞。在疫情面前,卫生战线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岗位,将职责抗在肩上。首先是严控死守。针对县级医疗机构,督查组重点检查预检分诊点的管理、发热门诊的消毒隔离、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以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落实的情况。经检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在预检分诊点管理严格,预检登记信息基本完善,按照要求做好防护,使用微信扫绿色健康码后进出医院、体温检测、防疫宣传等工作;在患者和发热门诊转移衔接上、有设置专门路线,基本能做到“不留滞、不交叉、专人陪同”;但中医院的三区两通道设置欠佳;爱民医院、二医院在预检登记信息工作上有所懈怠,患者信息登记不全;博爱医院及三医院医护人员防护用具未按要求穿戴。定点的县人民医院在发热门诊进行了分区设置管理、建立了独立的留观病房,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分类集中处置,各级医疗机构均针对此次疫情制定了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制度。
二、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抓紧部署实施,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全面查找和整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查促改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最大限度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二)督促整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原则,集中开展督查。对于条件不具备、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及时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
(三)严格要求。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防疫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真督真查真改,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