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坚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纪意识、树立优良作风,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推动大队各项工作有序发展。现将大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大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大队长朱兆持为组长,副队长谢峥兴、副书记王姣为副组长的大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大队长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与大队其它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大队支部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支部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 ……此处隐藏370个字……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不够长远。二是管党治党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大队工作繁忙,有时候会将重心偏向业务工作,单纯的认为劳动监察的天职就是监察,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力度还不够。
(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法较为单一,具体研究、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存在对主体责任清单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抓责任落实不够细致的问题。二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导致大队支部的创新活动和亮点措施较少。
(三)监督执纪不够到位。
抓制度执行和纪律作风的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部无视制度、不守规矩,把严肃纪律当耳边风,经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劳动监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