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务院国家民政部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市、县也陆续进行了工作安排,但推进效果并不明显,现就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一、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未开展。从6月初召开县级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会议到现在,还有部分乡镇未开展治理,或者是将治理停留在表面上,只是召开了部署会议,并未从实际上真正开展治理。
二、低保办理程序不规范。低保办理在乡镇一级要经过受理、乡镇入户、民主评议、乡镇公示等程序。乡镇入户调查存在部分乡镇根本未入户,申请人家庭情况根本不了解的情况。民主评议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乡镇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没有贴满7天,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张贴。
三、依法依规意识不强。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要依法行政。但个别乡镇还存在着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例如: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要求户上自己填写,并按手印。而个别乡镇存在着民政会计直接代签的低级错误。民主评议记录上的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为同一人笔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以后肯定会被追责。
四、个别乡镇存在不作为现象。部分乡镇可以说是近几年的低保动态管理基本未动。不主动核减,也不主动上报符合条件的对象。这个是明显的不作为。
五、“一门受理”社会救助窗口形同虚设。大部分乡镇的社会救助窗口没有充分发挥好作用。有的只是个摆设,应付上级检查用的。乡镇受理还停留在传统形态。没有意识到窗口办理的优势,下一步随着乡镇一级的行政审批改革,请各乡镇要利用好本乡镇建立政务大厅的机遇,抓好社会救助窗口的建设。
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肃对待。低保工作是扶贫工作的一个方面,某种程度上比一般的扶贫工作更为重要,是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请各位领导要严肃认真,切实认识到抓好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二、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此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国家民政部发出的号召。省民政厅不仅出台了低保专项整治的具体意见和工作安排,还对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建立了监管系统,并就低保的申请、受理、核查、评议、公示、审批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务必依法依规做好整治工作。据目前了解,伊山镇做的最好,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乡镇借鉴和推广。
三、加强督查问责问效。请各乡镇就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情况,包括新增低保的办理工作,安排专项督查,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切不可再出现类似同兴事件,或因低保工作不力不实而出现的负面影响,切实担当起做好民生工作最基础的民生关爱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