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JAJC-2019()号
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检验合同
**公司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地址:
设计单位:产权单位:
制作安装单位: 项目安装地点:
安装日期:委托日期:委托编号:
广告设施类型:落地式( )、围挡式()、屋顶式( )、墙面式( )、LED显示屏( );
项目概况:
广告牌面积: ㎡、单价: 元/㎡、图纸设计费: 元、费用小计:(大写),(小写)元。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收3%的税金合计:元。总费用合计:(大写) ,(小写)元。
检验依据:
DB37/T487-2004、CECS148:2003、GB50205-2001、GB50057-2010。
检测内容:
(1)基础尺寸偏差; (2)回弹法检测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 (3)后锚固螺栓承载力; (4)材料规格尺寸及偏差; (5)构件长细比; (6)钢构件几何尺寸及偏差; (7)钢立柱垂直度; (8)法兰盘连接边缘间隙; (9)焊缝表面质量;(10)钢材表面防腐涂层干漆膜厚度;(11)防腐涂层外观质量; (12)灯具及其它电气设备及线路敷设; (13)防雷接地电阻; (14)膜布面板;
一、甲方责任:
1.1、真实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焊工资质证书;
1.2、受检验时旧广告牌应清除基础(法兰盘)以上附着物,提供检验操作平台,并派人员赴现场在现场检验记录上签字;
1.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检验费用全额汇入乙方单位账户;
汇款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二、乙方责任:
2.1、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方案、检验程序、检验流程开展检验工作,做好记录。2.2、现场检测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2.3、检验合格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中的数据结果,综合考虑其它有关因素,作出检验结论,并向产权单位出具《户外广告设施检验报告》(简称《检验报告》)。
三、其他:
3.1、乙方检验后,若需要甲方对所检验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的,甲方应在15日内完成整改项。按时整改完毕进行复检,复检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3.2、乙方检验后按现场实际测量尺寸(面积)收费。
3.3、检验时间因气候原因(大风、雨、雪、冰冻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检验时,检验时间可顺延或另行协商。
3.4、检验合同内因地震、台风及其次生自然灾害对(户外)广告设施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5、检验合同内因甲方原因未对受检(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及时有效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出现锈蚀、龟裂、风化、构件连接、裂痕、电路老化、漏电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6、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按实际损失向守约方赔偿,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整改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约,并收取合同总额30%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仍应补足。3.7、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表明合同内容已被双方确认,同时合同生效。
3.8、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