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和贯彻台、中心关于建设廉洁中心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工程公司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结合自身工作的具体情况,我作出如下的各项承诺:
1:我承诺不收受各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的现金,各类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并予以上交。
2:我承诺不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关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3:我承诺不与存在业务往来的公司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4:我承诺不收受与工作有关的各类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
5:我承诺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未经集体研究的各类事项,不作出私下的个人承诺。
6:我承诺不以公款支付个人所应承担的各类消费.
7: 我承诺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提供各种便利与利益。
8: 我承诺不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单位及公司财物。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