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营商承诺书
为推进商业道德建设,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提升XX商圈美誉度,按照《XX区关于推进诚信营商深化商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XXX商街全体业户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管理义务,保证经营者所经销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 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3. 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4. 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5. 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6.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7. 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我们承诺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划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承诺人:XXX商街全体业户
2014年 10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