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项目合作方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完成双方合作共同承接的创业培训任务。经以上甲乙双方友好的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1. 任务接收人:175人网络创业、175人SYB创业
2. 任务数量:以人社局开班计划为准(乙方负责培训共350人。)
3. 考核期限:2021年 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止。
一、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1年度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专项行动》中曲靖技师学院在校学生专项行动培训,开展进行组织工作。所有与曲靖技师学院的对接工作以甲方对接为准,乙方配合完成培训任务。
2. 实际培训人数以曲靖技师学院最终组织人数为准。第一期乙方负责10个班,共计350人(含175人网络创业),第二期培训人数待定。
3. 甲乙双方本次项目合作款项以同一标准共同与曲靖技师学院进行结算,金额按最终实际培训合格人数为单位进行核算。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与曲靖技师学院沟通开班计划,负责与学院对接收集符合参训条件学生资料并明确曲靖技师学院培训要求。
2. 培训学员的组织由云南曲靖技师学院校方组织并安排班主任的配合完成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培训场地等技术支持,学院由甲方主负责沟通。以保证到课率达培训文件要求,培训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甲方与曲靖技师学院沟通,乙方配合完成。
3. 甲方按文件要求统一标准,以书面形式为乙方提供培训任务的培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师资标准、开班日期、培训时间、教室安排等)。乙方有数量足够的创业培训讲师并且有多年组织人社局培训的技术骨干能确保培训质量和验收要求的规范管理。对所负责班级的资料、宣传、师资配备,所需材料采购、人员配置等投入全权负责。
4. 乙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配合甲方共同参与本项目与曲靖技师学院、人社局的对接工作。甲乙双方分配的责任班级,自开班学员资料齐全移交后,各班采取信息互通、培训流程独立管理、培训人财物独立配置、班级自培训组织至台账申请独立负责的形式开展。
5. 本次项目款最终根据实际培训合格人数结算,甲乙双方分别提供对应培训班次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费用、教辅支出、人员薪酬等),由甲方统一交由曲靖技师学院完成报帐流程。
6. 甲方与当地人社局沟通后,需告知乙方主管部门要求。乙方确保培训任务按照人社局相关要求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并符合审批要求。
三、项目费用支付
项目参照《云南省人社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补贴标准,以实际培训工种合格人数结算,其中按照410元每生。
甲乙双方在培训结束后提供所有应拨款成本费用明细给曲靖技师学院,费用参照课时费330元(含吃住)每生、教材费40元每生,网络平台费为300元每生、学员文具费20元每生、资料申报服务费50元每生、资料制作用工费50元每生。合计共790元每生标准。
项目补贴费用由甲方完成曲靖技师学院相关审批手续,并在曲靖技师学院收到人社局拨款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上金额标准结算给乙方,拨款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的帐户上。
为顺利快速完成培训任务,甲方负责协调曲靖技师学院在开班时到人社局申请预拨教师工资在培训结束时可当天支付教师工资及平台费的支付。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需在签订此合同报开班计划前支付甲方70元每人的项目促成费,第一期共350人,共24500元(贰万肆仟伍佰元)
四、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信息互通、互助互利。违约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产生的成本、师资及劳务损失等全部损失2.5倍。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