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夏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液化气、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为重点,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施监管;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管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新改扩建装置是否制定开车方案,是否落实“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是否经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
4.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安全检查表》、双重机制建设建立的安全隐患排查表等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同时,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开展一次对标排查。
5.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辨识出来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正)规定落实评估、监控、自动化控制、建档、备案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