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开封市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开封市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方购买了甲方位于XXXX,面积XXX平方米,小院面积XXX平方米,有独立通道。因甲方原因,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2. XXXX年X月,因甲方需要,需购买乙方房屋,此间甲乙双方虽多次协商,因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发生纠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让其拥有的坐落在XXXX,面积XXX平方米,小院面积XXX平方米。
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款价款以开封市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如:XX、XX)的鉴定评估为依据,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
双方同意以房产争议前的房屋状况和土地性质为评估依据(房地一体、独栋三层别墅、独立小院、道路畅通等,详见购房合同)。
双方同意待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房价后,甲方于10日内(以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将评估的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房款后10日内搬离。
第三条 若在评估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不能在10日内(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时间为准)将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房款总价按日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房款全部付清为止;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房款后10日内不能搬离的,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房款总价按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搬离为止。
第五条 本协议各项内容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对协议各条款内容的真实意义完全知晓、了解、熟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特别事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指定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