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艳出生于1951年,是铧子镇黄堡村一名地地道道的普通农家妇女。20多年来,这位默默无闻、淳朴善良的农家妇女先后收养了4个孤儿,虽然她的家境并不富裕,但她宁可吃粗茶淡饭,省吃俭用,委屈自己,也要把人间最永恒、最温暖、最无私的爱奉献给没有血缘关系的4个孤儿,让他们在失去母爱之后又重新感受到了母亲的关爱之情、养育之恩,重新回到了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在当地,只要一提起刘金艳,可以说是人人称赞,无不流露出钦佩之情、感动之意。
刘金艳曾经有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她除了抚养自己的外孙之外,又先后收养了4个外地孤儿,她曾经有着最幸福的家庭: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一家人其乐融融,收养孤儿以后,一家人谁也没有一点反对意见。
一位邻居给刘金艳捡回一个5岁的女孩。她是一个孤儿,和奶奶相依为命,当时奶奶病危,看着这个脏兮兮的小女孩,一种母爱之情让她毫不犹豫地收下了这个孩子。她给孩子洗了澡,从里到外地换了一身新衣服。到了上学的年龄,又把她送到了学校。如今,这个女孩已经 ……此处隐藏949个字……灾难,灾区的群众正在危难之中,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我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国家,帮助灾区的群众度过难关。就这样,她时刻在关注着周围有关抗震救灾的活动。在得知镇党委、政府正在组织向灾区捐款捐物时,刘金艳原本就生活拮据的家庭却向灾区人民捐款800元。由此,再一次可以体现出她那种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中华民族子孙所应具备的传统美德。在捐款的同时,她还要收养地震灾区的孤儿,她说:“有爱才有家,有家才有爱。如果政府允许,我要收养灾区的孤儿。虽然我家不富裕,但我会用慈祥的母爱去抚平受灾孤儿的创伤,让他们重新回到温馨的家庭生活中,再一次体会到亲情的温暖,母亲的爱抚”。看似普通的话语,却体现出了刘金艳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和淳朴的母爱之情。
刘金艳的感人事迹被各媒体给予了广泛的、特殊的关注,辽阳电视台的《风采辽阳》、辽阳日报、北方晨报、辽沈晚报、沈阳晚报、华商晨报、辽宁日报等新闻媒体纷纷给予了报道。
自1998年以来,刘金艳相继获得了辽阳市道德标兵、辽阳市最佳文明市民,灯塔市光彩之星,先进个体劳动者等荣誉称号。2007年辽宁省妇联授予了刘金艳辽宁省优秀母亲的荣誉称号。
现在,刘金艳仍然收养着2个孤儿。她用自己的爱心默默的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