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2011 年 磴口县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渠沟开挖、平整土地、道路建设、树沟开挖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具体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标准,并派技术员现场指导施工,工程建设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二、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现场指导下施工,如果没有甲方现场指导,不能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概算:项目区内渠沟开挖、平整土地、道路建设、树沟开挖土方共计 90.51 万立方。工程完工后,以甲方验收核定的土方量为准进行结算。
四、工程造价:改良土壤土方每方 元,合款 元(大写 (元)。
五、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结算。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整修。
六、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总造价的 %,合款 元。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付清剩余工程款。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法律程序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务计帐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签章)
乙方: (签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