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矿井工农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是**的产煤大乡,原有煤矿27口,从2012年“8.29”肖家湾煤矿事故后,**采取了兼并重组、直接关闭等去产能措施关闭矿井16口。矿井关闭后,企业主体消失,原企业业主无力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关闭后的工农矛盾就自然转接给政府。2018年**接待群众关于关闭矿井的问题反映10余件,集中反映以下问题:
(1)企业未兑现农民的青苗补偿费。关闭的16口矿井中,除**的3口关闭矿井给农民的青苗补偿费给付到2017年外,其余13口关闭矿井从2012年开始至今一直拖欠农民的青苗补偿费。一是因为部分关闭矿井企业停产多年,无资金、无能力处理;二是虽然关闭矿井有奖补资金,但是奖补资金优先解决职工工资、社保、工伤等问题,其次才解决青苗费,像重组关闭转为直接关闭的矿井奖补资金较少,在解决完职工工资等问题后是否有钱解决农民的青苗费还未可知,且过程漫长。
(2)给农民生产生活用水造成困难。**辖区煤矿自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采煤,经过30-40年的开采,因采煤设置的地下井巷不规范且错综复杂,严重破坏了地下水的生态平衡,造成地下水集中从关闭的井硐口流出,破坏了农民原有的生产生活用水关系。关闭的16口矿井涉及**等4个村,影响农户约140余户。
(3)其它债务问题。关闭矿井在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欠下了材料费、货车运煤的运费等问题。如**煤矿,企业业主购买煤矿后就一直开展技改建设工作,不到一年矿井便重组关闭了,投入建设资金约2000多万却没有任何产出,无力负担企业存在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