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我办迅速召集镇农经中心主任、相关村级会计代表集中召开会议,学习借鉴沛县农工办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经验,听取村、镇代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 XXX区清产核资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明确责任分工。截至目前已有15个村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核资后资产7679.26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355.29万元,公益性固定资产4817.25万元。现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了业务培训。我办于5月30日举办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阳光村务”培训班,对全区镇级农经部门业务骨干和村会计进行了培训。培训班上由财审科业务工作人员对清产核资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报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2、建立健全了三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村(居)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小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进行了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积极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编印工作手册,按照“纪委监察、农经指导、部门配合、村具体实施、群众参与监督”的模式,形成了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机制。
3、开展了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和网络等手段,采取标语口号、宣传栏、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宣传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进展情况。各镇(办)多次指导各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各种会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较好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的热情。
4、出现了一批好的三资清理工作典型。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每个镇(街)选取1个村作为工作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各镇(街)能够按照清产核资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进行清理,同时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出现了一批较好的典型,比如潘安湖街道权台村和大吴镇聘请第三方进行清理,有力的推进了清产核资工作。
督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基层干部因怕清产核资带来不稳定因素,一直处在观望状态,一定程度影响了清产核资工作的整体进度。
下一步我办将联合区督查室加大清产核资指导督查力度,同时充分借助区巡察办选取了全区4个镇57个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察的机会,要求村级干部配合巡察组工作的同时,搞好清产核资工作,争取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8月中旬完成公示工作,8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