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业廉政问题上党支部梳理出如下重点防范内容:
1、防范与司法人员保持不正当交往,直接或变相向司法人员行贿,明示或暗示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
2、防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向委托人私下承诺、私自收取相关费用,或者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有不正当利益往来侵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3、防范违反职业道德或执业纪律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或在执业过程中弄虚作假;
4、防范律所内部管理不严,对律师教育不到位,监督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利益冲突审查不严;
5、防范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代理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集体议案,发表不谨慎言论;
6、防范遇到腐败行为不能自觉制止、抵制和揭发等。
经过党支部进一步讨论,结合可能遇到的廉政风险,梳理下一步工作如下:
1、注重党性修养,强化党纪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形势政策、基本国情教育,强化律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律师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2、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管。要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加强对律师办案的事前提醒和全程监督,完善卷宗归档、证据保管、客户资料保密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执业公示力度,接受行业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3、加强自身建设,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在自我监督与组织监督的工作中将廉政风险防范在事前,从严自律,从每个律师的工作中营造诚实守信、廉洁从业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