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现将市财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实效、抓投入
为保护我市生态河湖水环境质量,市财政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一 ……此处隐藏372个字……">1、环保事业发展与市级财力不足之间存在矛盾。市财政局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推进水污染治理的任务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全市财政收入呈现增长性缓慢的态势。在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压力逐年增大。
2、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有待提高。部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未专账管理而是直接在经费账中支付,部分乡镇财务存在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四、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财政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环保投入。二是培植财源,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保障投入。三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利用环保专项基金,全力引导推动环保类PPP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四是及时下达各类环保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创新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增强财政资金的支持效果,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