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调研督查的通知,我院进行积极准备、认真梳理,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整理人事管理工作中相关配套的制度和具体做法,以及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特报告如下:
一、 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现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新形势,把握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学院机构超编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着力破解制约学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活力,提升学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能力。2018年1月学院提出了内部机构调整设置建议方案,设置党政职能机构11个,教学机构17个,教辅机构4个,方案现已批复。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同属高等教育,编办现在执行的机构总量高职和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高职院校按现行核定的机构总量已远远无法满足实际办学对机构的需求。建议能够根据办学规模和实际需求,重新核定机构总量,解决办学中的实际 ……此处隐藏569个字……ndent: 2em;">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指出高校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科技成果转化、多点教学收入等不纳入总量管理,同时在奖励性绩效中设立奖励专项,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这些政策足以作为人才引进的支撑,也完全可以满足办学实际要求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我院为了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分类考核体系,强化考核与考核结果的使用,建立与岗位任务、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绩效分配制度,学院修订了《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将教师按主型、教设型、教研型分类确定岗位任务和考核周期,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五、规范编制外用工
现状:我院截止目前共有编制外聘用制人员23人。学院由中职升格举办高职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后学院办学规模急速扩大,事业人员编制又未能及时依据办学规模调整、核定,导致学院人员特别是教学岗位人员短缺。为适应学院规模发展和办学需求,从2004年起,编制外人员逐年进入教师岗位、实验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形成了目前具有一定数量的编制外用工的客观现状。为了更好的做编制外人员管理工作,学院出台了《学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
我院编制外用工的各项经费均由学校自主承担。工资参照编制内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现阶段编制外聘用制人员还没有到退休年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