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公司关键领域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要求,经公司纪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各部门开展“小金库”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公司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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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重点2018年全年和2019年一季度,公司各部门“小金库”情况。
三、检查内容
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用处理废旧物资设立“小金库;用奖励资金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2.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虚列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食堂经费等设立“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从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结束,采取抽调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的方式。
废旧物资处理明细:
奖金发放明细:
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
会议费支出明细:
办公费支出明细:
差旅费支出明细:
食堂经费支出明细:
罚款
代收款
补贴
违约金
手续费
代收款等
五、处理政策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在自查阶段不主动报告甚至是故意隐瞒,在公司检查中被查出存在“小金库”问题,一律从重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