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环境创优宣传方案
环境创优宣传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创优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加大对优化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环境创优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目标,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环境创优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营造氛围,推动环境创优年活动不断深化。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创优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
2、大力宣传我县环境创优的各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宣传我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的具体做法;
3、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具体行动、取得成效等;
4、大力宣传开展活动所带来的新进展、新变化、新气象,特别是优化环境方面的主要成效、成功经验;
5、深入宣传全县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营造环境创优的良好氛围;
6、深入宣传福民强县的重要意义,全县人民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此处隐藏13913个字……p>
责任单位:农商行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9)县医院小区
责任单位:县医院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0)审计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审计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城中村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各分包单位根据环境创优各项工作要求,对分包区域内的门店、学校、居民小区等进行综合治理,对居民和商户进行环境创优的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创优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六、做好环境创优督导工作
1、对责任单位的督导。按照中国共产党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伊川环境创优水平的实施意见》(伊文〔2014〕237号)的责任分工,十三个责任单位要确定主抓副职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创优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召开例会,汇报环境创优的工作重点、完成时限、主要责任人、采取的措施等,县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督导。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仍然没有完成任务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督导。按照《伊川县环境创优民意调查问卷》设置的内容,逐条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环境创优工作提示函,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环境创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这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取得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