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孩化证明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2)《(更多请关注wwW.)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
(3)《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
2、办理程序:
(1)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2)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
(3)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4)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5)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此处隐藏2286个字……
《一孩生育证明》发证机关为海宁市人口计生局,由市人口计生局在“发证机关”处加盖红印章。贴夫妇照片处加盖市人口计生局钢樱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一孩生育证明》。因此发放和填写有关号码由各镇、街道、盐官景区负责。
各地计生办应当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2014年1月1日起,已婚育龄妇女可凭《一孩生育证明》或旧证在各医疗单位合法生育,分娩后《一孩生育证明》由医院剪角作废。
已婚育龄夫妇持有《一孩生育证明》在叁年内未生育的,持有旧证的夫妇在2014年未生育的,以及生育后婴儿死亡的,由生育管理所在(镇、街道、盐官景区)计生办负责更换新证,证号不变。
第五篇:婚育状况证明(二孩)婚育状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 xxx同志,户口所在地 xxxxxxx市xxxx ,居住在xxxxxxxxxx号,出生于xxxxx年xx月xx日,族别: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系xxxx,生育过 xxx 个孩子,生育时间xxxx年xx月xx日,由本人抚养,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同志结婚,现申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此证明有效期60天)
单位:xxxxxxx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经办人:经办人: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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