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14年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和“三好”班集体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教委、局直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市教委关于评选2014年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的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于2014—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在全区中小学继续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选条件
(一)小学三好学生条件
1.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天津市小学德育规程》的要求去做,《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评定等级为“优”,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认真学习思想品德课并落实在行动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成为班级同学学习的榜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明辨是非美丑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
(二)中学三好学生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 ……此处隐藏4513个字……根据市区通知在2014年普通中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根据我校情况特制订好下评选方案,希望遵照执行。
一、评选根据:
1、按照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初中生中开展创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
二、指标分配
市区给我校初三毕业班市级“三好学生”2名,“优秀干部”1名。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各1名。
三、评选资格
1、具有我市普通初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在校毕业生及非毕业班学生。
2、优秀干部必经是在初三担任了班委会、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优秀学生。
四、具体操作方法
1、优秀干部、三好学生注意平时的表现和平时文化成绩,同时参考阶段测试成绩。
2、各班民主投票,按照1:2比例投票选举,产生候选名额。
3、学校组成以张校长为组长的推选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审核。
4、学校行政审核后在校内公示三天以上,如有异议到校长室反馈。
5、学校要加强纪律监督。排除一切干优,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通过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五、学校推选委员会名单
组长:张志刚
成员:刘云翔马增昌赵永超李爱群王鹏
邹平双语学校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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