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欢迎莱芜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位领导到我市学习考察,我代表莱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莱芜市的基本情况以及我市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相关经验。
莱芜座落于莱芜南麓,依山而建,风光秀丽,环境优美,是一座充满生机、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各项节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巩固扩大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为主线,坚持节水工作“为居民用水服务,为用水单位服务”思想,把城市水资源保护、节约利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在全社会广泛的开展节水、爱水活动,公众节水意识逐步提高,供水、节水法规逐步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用水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10月,我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今年经复查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市民节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近几年来,每年都增加了对中水回用建设的经费投入, 平均每年投入百万元;在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中,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两侧、河流的两侧,铺设中水管线,有效地节约了城市公共水资源。目前企业(单位) 的中水回用技术也已逐步进入面向全市用水企业(单位) 推广阶段。
六、加强城市地下水管理,实施封停自备井计划
城市自备井的乱开乱采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城市公共供水的正常运行。为此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分组进行普查,集中开展了自备水井清理整顿工作。并进行了分类别统计登记。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城市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自备水井进行逐步关停。
虽然我们在城市节水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与进步,也在节水工作中取得一些经验,但是在城市节水开展的实际工作过程中,感觉确实存在一些不便于开展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与其他城市节水机构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
关于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经验及做法就介绍这些,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考察组领导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