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版概论
第一节 出版活动
一 出版的概念
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古代称出版活动为“梓行”“雕印”“版印”等。
《大清印刷物专律》
二 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编辑、复制、发行
编辑: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活动。(复制和发行的前提)
三 出版活动的前提:作品
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舞蹈等)
并非所有作品都能成为出版的前提。(需能被编辑、复制、发行的作品)
作为出版前提的作品,一般又称“稿件”。
四 出版活动与社会的关系
(一)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的决定性 ……此处隐藏9740个字……”。与出版家黄丕合作最多。黄的最佳版本,加顾的最佳校勘,珠联璧合,学界称“顾黄”。
自宋来出版界流传《相台书塾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一本最早的有关编辑出版业务工作的条例。七个条目:
“书本”,务必事先收齐不同版本,请专家反复审订、校勘,最后确定刊刻的版本。
“字画”,要求规范文字,以字书为准,使用通用字体,去掉俗字等。
“注文”,处理注文、疏文、正文三者复杂关系。
“音释”, 要求规范注音,贯彻正确的注音原则,避免方言等。
“句读”
“脱简”,查补缺页和文中脱漏之处。
“考异”,校勘,并将校勘记附于书后,以备读者考查。
这七条对现在古籍编辑工作仍有重要参考价值。